中国式民主的文化基因******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作者:吴庆华(中共湖北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研室主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共产党人深刻认识到,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坚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才能正确回答时代和实践提出的重大问题,才能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的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既创造了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也推动和拓展了中国式民主,丰富了人类政治文明形态,为在新时代新征程更好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提供了强大理论支撑和坚实制度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同美国总统拜登举行会晤时指出,“美国有美国式民主,中国有中国式民主,都符合各自的国情。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基于中国国情和历史文化,体现人民意愿,我们同样感到自豪”。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党创新理论的“根”,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注重吸收其中的精华,是一百多年来党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一条重要经验,也是中国式民主的强大文化基因。正是因为传承了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汲取了5000多年中华璀璨文明形成的看待世界、看待社会、看待人生的独特价值体系、文化内涵和精神品质,中国式民主在中华大地展示出强大生命力,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独特优势。
上海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草案)》意见征询座谈会。新华社发
一是天下为公。《礼记》载:“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强调以天下为己任、公而忘私的价值理念,崇尚“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家国情怀。正是因为有天下为公、大同思想的深厚沉淀,有历代先贤家国同构崇高情怀和利济苍生高远志向的传承,马克思主义作为人民的理论,才得以迅速在中国找到契合点,指引中国共产党人确立起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将“天下为公”的传统精髓,凝练升华为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根本理念。
我们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人民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确保人民当家作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反复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经过长期不懈的探索和实践,建立了一套系统完备、行之有效的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坚持人民既是民主制度的设计者、民主过程的实践者,又是民主权利的享受者、民主成果的受益者;坚持由人民选举,由人民协商,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对人民负责,保障国家权力不是为少数人服务,而是为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服务,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包含选举民主、协商民主、社会民主、基层民主、公民民主等民主政治的全部要素,涵盖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民主过程的一切环节,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安排,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人民谋幸福,把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价值遵循,真正把执政为民在阶级立场、执政理念上落地生根,确保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二是民为邦本。“民为邦本”,出自《尚书·五子之歌》,是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集中体现。从孟子“民为贵”到唐太宗“君民舟水说”,民本思想在数千年政治实践中成为重要准则。历史的发展也验证了“民为邦本”的历史规律,《群书治要·春秋左氏传》总结:“国之兴也,视民如伤,是其福也;其亡也,以民为土芥,是其祸也。”
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批判继承中国传统的民本思想,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指导下,确立了无产阶级的群众观点,形成了根植人民、依靠人民的鲜明政治品格和群众路线,正确认识到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找到了革命取得胜利的主要依靠力量,带领人民、依靠人民,使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在依靠人民执政的过程中,我国人民主体的民主政治制度不断完善,从边区革命根据地的“豆选”,到1953年我国选举法的施行,到新时代的全过程人民民主,都反映了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民主的本质和核心。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式民主的伟大实践,就是让广大人民群众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建设者、参与者、维护者和最大的受益者。
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紧紧依靠人民,是我们党由小到大、由弱变强并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根本法宝。新时代新征程上,必须牢记马克思主义政党坚持以大团结大联合来完成历史使命,牢记团结奋斗是中国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必由之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好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激发全体人民在党的旗帜下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汇聚磅礴力量。
三是任人唯贤。从孔子描绘“天下大同”的社会理想时力主“选贤与能”,到孟子提出“选贤使能,俊杰在位”,从“治国之道,务在举贤”,到“为政之要,惟在得人;用非其才,必难致治”,“事业成败,关键在人”的思想在中国政治文化传统中源远流长。在制度层面上,从先秦的举荐制到汉代的察举制,从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到隋唐后延续一千多年的科举制,选拔真才是中国传统政治治理的鲜明特征。
我们党继承中华民族选举贤能的优良传统,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和组织体系,不断探索和完善中国特色选贤任能制度,为党和国家源源不断输送人才,为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向前推进提供强大动力支持。经过长期实践,我国已经把“选拔”和“选举”较好地结合起来,形成了能够致力于民族长远和整体利益的领导团队和梯队。领导干部的晋升大都经过大量的基层锻炼,经过不同岗位的工作实践,经过包括初步考察、征求意见、民调、评估、投票、公示等一系列程序,最后才能担任关键职务。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一批经验丰富、德才兼备、奋发有为的同志进入中央领导机构,充分显示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蓬勃兴旺、充满活力,也是中国式民主在新时代的又一次伟大成功实践。
与西方的选票政治相比,中国的民主选举能够选出政治过硬、能力出色、清正廉洁、民望很高的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具有高度的政治忠诚、坚定的理想信念,有在中国社会各领域主持工作的丰富阅历与经验,取得突出政绩赢得了人民的拥护,成为推动中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领导力量。在许多西方国家,多党民主制度早已演变成一种“游戏民主”,其所谓的民主仅仅体现在投票环节,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只有在竞选时聆听天花乱坠的口号,竞选后就毫无发言权。这种没有选贤任能理念的“游戏民主”所产生的领导人能说会道者居多,能干者极少,且无法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
四是和合之道。中华文明连绵发展数千年,主要不在血脉认同,而在文化认同,特别是和合文化。“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讲信修睦、亲仁善邻、协和万邦、天下一家是中华民族信奉的价值准则。在国家关系上,中国讲究“胸怀天下”,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和合”的核心要义是“和而不同”,讲究“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和合之道,是中国人几千年探索形成的处世之道,不是对抗性政治,而是合作性政治。中国古代政治家晏婴说的“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燀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指的就是和合之道,这与西方崇尚“物竞天择、优胜劣汰”的社会达尔文主义不同。我国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最大限度地包容吸纳各种诉求,有力促进求同存异,让众人的事情众人商量、大家的事情大家做主,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在西式民主陷入制度困境,竞争性选举暴露的冲突、对抗、分裂等问题积重难返的同时,以包容、和谐、共识等中国智慧构建的全过程人民民主迸发出勃勃生机与活力。
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和平赤字、发展赤字、安全赤字、治理赤字加重,人类社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世界又一次站在历史的十字路口,何去何从取决于各国人民的抉择。我国坚定维护国际公平正义,倡导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坚持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外交政策宗旨,致力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新时代10年,我国国际影响力、感召力、塑造力显著提升,充分彰显了中国之路、中国之治、中国之理的政治性、科学性、开放性,成功给出了破解“世界怎么了、我们怎么办”的中国方案。
五是务实重效。中国古代“修齐治平”“经世致用”“知行合一”等思想理念典型地体现了儒家重实用、求实效的价值取向。这些都与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实践论高度契合。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批评以往认识与实践的分裂时说,“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这说明“知行合一”既可以作为道德哲学,用以修身立德,也可以作为治国理政中重要的方法论原则。
务实重效、知行合一的文化基因,反映在政治实践中就是崇尚务实、不好空谈,形成效果导向的政治文化、政治心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关于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主要看“八个能否”的衡量标准,关于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关键在于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四个要看、四个更要看”的审视尺度,这是中国务实重效文化传统的深刻体现。我国通过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能够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诉求,有利于实现个人与集体、局部与整体、眼前与长远、领导与群众、民主与法治、纪律与自由、权利与义务的有机结合,形成全党全国的统一意志,有效整合社会资源,高效率地贯彻执行,避免各种掣肘和牵扯,避免“低质民主”现象,这是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重要制度密码。
“履不必同,期于适足;治不必同,期于利民。”在中国式民主的发展进程中,我们党通过不断完善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创造了多种多样的政治参与形式,实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新时代10年,我们党经受住来自政治、经济、意识形态、自然界等方面的风险挑战考验,深刻回答了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充分证实了中国式民主的真实高效,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是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的重要内容。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之制”和“中国之治”的最大优势,也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最大优势。我们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紧跟核心,始终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中国式民主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9日 06版)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目标导向,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这些重要论述,明确了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战略意义,深化了对创新发展规律的认识,完善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体系布局,为新时代新征程更好发挥企业创新主力军作用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
充分认识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重大意义
(一)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实现高质量发展,要牢牢把握创新第一动力,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关键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里,推动科技创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企业是市场主体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企业创新已经成为我国科技创新事业的重要策源地,为国民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国家安全和人民生活质量改善作出了重大贡献。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不断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持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撑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二)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迫切需要。构建新发展格局,要紧紧扭住创新这个牵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牛鼻子”,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历史机遇,抢收新科技浪潮的“科技红利”。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是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的需要,也是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需要。只有不断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才能增强工业体系和产业体系的活力和竞争力,不断催生新市场和新需求,培育形成完整内需体系,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三)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是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关键所在。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要始终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企业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有利于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升产业化水平,发挥创新要素集聚效应,构建协同高效创新体系。要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优化创新布局,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更好把科技力量转化为产业竞争优势,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准确把握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主要任务
企业是一大最活跃的创新力量,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关键在于实现创新体系协同高效、科技经济深度融合、创新生态优化完善,建设创新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
(一)构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培育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解决好“由谁来创新”“动力在哪里”“成果如何用”等问题,促进创新主体充满活力、创新链条有机衔接、创新效率大幅提高。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打通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国家强的通道。打造关键技术自主创新的“核心圈”,构筑技术和产业的“朋友圈”,形成带动广泛的“辐射圈”,推动重点产业进入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二)塑造大中小微科技企业协同高效的创新格局。着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全面建设创新型企业。科技型骨干企业要发挥引领支撑作用,更好履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使命担当,主动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推动大企业积极开放供应链,以大企业为龙头,结合中小微企业的创新灵活性,形成协同、高效、融合、顺畅的创新生态。培育企业创新平台和基地,整合集聚优势资源,促进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合作对接。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坚定企业发展信心,着力在推动企业创新上下功夫,激发涌现更多聚焦主业、精耕细作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强化企业创新资源要素集聚能力,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创新资源在更大范围内流动,营造充分释放企业创新活力的良好环境。坚持以科技自立自强为引领打造创新链,以提升韧性和竞争力为重点巩固产业链,以金融为纽带优化资金链,以人才队伍建设为抓手提升人才链。加快推动产业链完善升级,做好关键领域的固链、强链、补链、控链和融链,引领全链贯通和全要素融合创新,实现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和自主可控。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关键举措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作出全面部署,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一)推动科技企业融通创新,全面提升创新链产业链水平。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和产业主体作用,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明确科技型骨干企业的主导地位,推动大中小微企业发挥能动作用,融通创新链产业链,全面提升创新链产业链水平。一是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科技型骨干企业要健全科技与战略管理职能,加强重大创新成果产出、行业共性技术研究、高端人才队伍建设等,成为原创技术策源地。聚焦产业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以及全链贯通、全要素融合的系统性创新和集成性创新,将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深度耦合,实现体系性突破。引导科技型骨干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和平台,超前布局产业前沿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开展前瞻性、储备性基础研究,以基础研究推动应用研究,在解决重大工程科技应用问题中总结归纳科学原理,以应用研究倒逼基础研究。推动科技型骨干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以及中小微企业开放创新资源、提供技术牵引和转化支持,构建创新协同、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的新型产业创新生态。二是推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为创新重要生力军。要加强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的支持,加大科技项目、人才计划等开放力度,着力提高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赋能活动针对性、政策扶持精准性,健全准入规则和退出机制,积极培育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要瞄准所属细分领域加大创新投入,掌握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技术,努力成为专精特新的创新主体,实现创新创富。三是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创新。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领域,大力推进服务型共性技术平台建设,增强对企业的服务支撑能力。培育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创新平台和基地,促进产业链上中下游对接和大中小微企业之间的业务协作、资源共享和系统集成,形成良好的产业链知识技术流动机制。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推动各类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向企业开放,加快科技成果在企业转化和产业化。
(二)以企业为主导,打造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以企业为核心构建科技和产业之间互融互通的桥梁纽带,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一是发挥企业产学研主导作用。促进科技成果更好由企业使用,逐步形成领军企业牵头、高校和科研院所协同推进的新局面。进一步强化企业作为出题人、主答题人和阅卷人的地位,推动更多任务由企业提出、企业成为研发主体。完善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的协作机制,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多形式合作关系,全面提升产学研协同创新效率,引导产学研等多方主体的协同联动和科研成果的贯通式转化。二是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立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举国体制,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围绕事关国家安全、产业核心竞争力、民生福祉的重大战略任务,持续推进科技项目的“揭榜挂帅”“赛马制”,鼓励更多企业牵头和参与创新活动。推动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三是引导建立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利益分配和风险控制机制。完善的利益分配和风险控制机制是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行稳致远的有力保障。要加快扭转我国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渠道不畅、转化动力不足、转化机制不健全、高质量专利数量不够多的现状。兼顾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利益诉求,充分考虑创新的贡献率,明确界定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责、权、利,探索通过成果权益分享等方式合理分配创新成果。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机制,完善风险评估体系和风险共担机制,拓展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和风险资金,有效应对成果转化风险、创新失败风险,提升创新容错率。
(三)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整体提升企业创新投入强度。构建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机构为支撑、社会资本为补充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整体提升企业创新投入强度。一是扩大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规模与水平。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资金支持等方式组合,优化政府资金投入结构,建立多层次支持体系。在创新准备环节和研发环节增加或强化专门针对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税收优惠政策适当前移,推动普惠性政策“应享尽享”。细化财政补贴制度,对企业创新进行分环节分阶段补贴,重点加大初创环节补贴力度,培育扶持一批具有创新前景和商业潜力的科技企业。二是优化金融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政策工具箱,货币政策工具定向支持科技创新,优化金融体系风险监管追责机制以及考核体系,提高科技金融风险容忍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创新的支持,探索利用数字技术为企业增信,解决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拓展优化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和激励政策。三是畅通科技企业市场融资渠道。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融资链衔接。持续推动创业板、科创板、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制度创新,完善股权融资的资本市场体系。促进创业投资发展,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支持引导投资机构聚焦科技企业开展业务。支持科技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满足科技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
(四)进一步优化政策与环境,促进各类创新人才向企业集聚。营造企业创新人才良好发展环境,畅通人才流通渠道,提升企业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容纳力,促进创新人才向企业集聚。一是发挥企业家的重要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培养富有爱国情怀、勇于创新、诚信守法、承担社会责任、具有国际化视野的企业家。加强对企业家的战略引导和服务,支持企业家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赋予企业家在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立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决策方面的权利。鼓励企业家与科学家深度合作,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加快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二是推动企业培养一大批创新人才。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成为应用型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的共同体,围绕国家重大产业布局,加快推进产学研合作教育,大力培育工程技术人才、科学人才、引领人才。深化产教融合,完善校企联合培养机制,支持领军企业与高校联合办学育人,培养一大批卓越工程师和大国工匠。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各方面积极参与和支持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三是畅通创新人才流动渠道。破除人才流动中的体制壁垒和机制障碍,畅通科技人才在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的流动渠道。推动人才跨领域、跨区域、跨部门一体化配置,促进城乡、区域、行业等之间人才顺畅流动,鼓励更多科技人才支持艰苦边远地区等地企业创新发展。搭建人才沟通交流平台,为高层次科技人才开设绿色通道,加速科技人才向企业集聚。
(五)营造良好企业创新生态,激发科技创新内生动力。加快建立协同创新机制,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打造开放协同高效的创新环境。一是充分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赋予企业创新更大自主权。完善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企业科技评价体系,落实国有企业创新的考核、激励与容错机制,健全民营企业获得创新资源的公平性和便利性措施,形成“创新不问出身、英雄不论出处”的政策环境。优化评价、服务、支持、激励政策,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核心技术人员权利保护力度,健全人力资本定价机制,完善知识产权、技术交易市场。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工匠精神、企业家精神,培育科学精神、发展科学文化,塑造企业创新文化,营造尊重创新的社会氛围。二是统筹推进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发展。优化全国范围内科技创新的空间布局,重点打造以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为代表的世界主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增强科技创新的国际集聚带动能力。地方政府立足当地产业优势,以领军企业为中心整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承接以产业为导向的科技计划任务,建立特色化协同创新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构建区域创新合作与交流平台,破除行政壁垒和垄断,加强各区域间交流合作,促进创新要素集聚水平的整体提升。三是提高企业创新国际化水平。鼓励企业主动融入全球科技创新网络,深度参与全球科技治理,积极参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共享科技成果和科技发展经验。促进企业利用好全球科技成果、智力资源和高端人才,鼓励国内国际双向有序流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牵头成立产业创新领域的国际性科技组织,参与制定国际标准。鼓励外资企业设立研发中心和参与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吸引国际知名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推进开放型产业创新。(李晓红)